我上一个租户,住了三年,先后要求我:
1. 安装客厅空调(一共就80平,两个卧室都有,我之前自己住了3年就这样的。10楼的3楼也不算热)
2. 换冰箱
3. 换煤气灶,换抽油烟机
4. 换燃气热水器
最后退房时,我让下一个租户交接,结果发现电视机坏了,他也没跟我说。42寸的LG彩电(租给他时用了半年),他说赔我100元。
【 在 kalina2002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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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没有写。 租户来要空调清理钱,第一年付了,第一次出租要打扫好。
: 后面每年都要。 合理吗? 租户说的理直气壮, 纯好奇。
#发自zSMTH@SM-G99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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