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想按这个走啊,但是租户不肯走。
话说我已经顺利干完了,哈哈。
看了一圈回复这帖子里没几个懂法律的,都没说到点子上。
【 在 lfxohx 的大作中提到: 】
: (三)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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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是北京市标准合同,里面标注了啊,按照这个走就行了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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