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国内对于专利恶意申请有惩罚措施吗?
申请是申请人的权利
从法律上应该没有禁止,没有恶意申请这个说法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确实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主观故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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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1
需要在先公开,而不是什么实质在先。你的电子邮件可不能算公开。
如果是你认为你发明的技术,别人先申请了
那么一般来说,不好意思,谁先申请算谁的,你自己没有专利意识不赶紧申请,那么专利就是别人的
【 在 jysd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实质在先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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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1
当然要先申请,申请了就可以发表,不用等专利授权
杂志发表了就是公开了,公开了就是现有技术了,你还申请什么专利啊
【 在 jysd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一般情况是先在杂志上发表相关内容好还是先申请专利,等专利下来后再发表,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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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1
你想起啥作用?证明是现有技术那当然不行。现有技术必须是公开的,公开就是不管谁都有可能通过正当途径看到。你的电子邮件谁都能看到吗?
最多证明你之前已经掌握了这个技术。那也许你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这样不算侵权。
【 在 jysd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邮件起不到任何作用,可以这样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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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1
有什么不理解的
【 在 jysd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还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网址列在专利里,证明此项目已实施,但是查询到官方获得专利后1个月,在电脑杂志上发表文章。这是我比较不理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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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44.140.158
你需要学习点基本概念。
对专利来说,申请日是判断是否现有技术的时间节点,而不是获得专利授权的日期。所以你在这里纠结什么获得后再公布,根本是毫无意义。
普通的网站使用可以算公开,但是你需要能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在申请日之前而且是是公开的信息。至于公开是什么概念,请你自己去学习一下吧。
至于公司一般怎么操作,其实在现在并没有什么参考意义。因为国内目前的专利绝大部分是用来挂个名头的,有就行,而不管实质内容。所以大部分公司对这些事情的处理都是很随便的。专利又是属于民不告官不究,没人有意见当然也就相安无事,但并不表示做得是对的。
真要靠专利赚钱或者打官司,还是老老实实依法办事。
【 在 jysd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网站使用是否可以认为已公开,已公开后,获得后一个月再公布是否意义不大,另外,互联网行业或是其他公司是否都是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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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1
只有提法治,不知道你怎么理解到德治的。
看来话题可以停止了,无法沟通
【 在 jysd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给扯到法治和德治的问题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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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44.14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