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感觉破“惯用技术手段”的手段很多啊,工具箱很充足的样子
举证责任早就转移到审查员,以往的百口莫辩如今只消一句话
【 在 jhlh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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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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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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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不举证就别扯什么公知常识惯用手段。除了有一说一之外,通知书中看到这几个字就要格式化怼回去,在本青代理人生涯的最后几十个oa里有效率达到100%(即便小概率被直接驳回,但在驳回里审查员也必然费力补上好几个公知常识,通常漏洞百出,而且这种明显违反听证原则的行为本身就很容易导致复审撤驳)
【 在 zdx1314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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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发明点的话,审查员自然可以不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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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小霸王学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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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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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怎么可能,对ip依然爱的深沉,和多数板油看法不同,我从未觉得ip是坑,从入行调研期间直到现在,一直觉得这条路是中上之选。希与诸位板油共勉
【 在 Ulof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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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代理人生涯了看来
: 出了ip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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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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