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常规手段”,怎么破?
对于方法专利,如果把方法的各个步骤拆解开来,每个步骤肯定是行业的常规手段,关键在于这些步骤和手段的组合,是否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而且没人公开过。审查员总是想当然的觉得这个方法很简单,然后就认为没有创造性,这是比较扯淡的。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反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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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47.121.*
把你这段话整理一下当做套话贴到意陈里,再结合技术具体讲讲
【 在 colorado (rockymt)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方法专利,如果把方法的各个步骤拆解开来,每个步骤肯定是行业的常规手段,关键在于这些步骤和手段的组合,是否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而且没人公开过。审查员总是想当然的觉得这个方法很简单,然后就认为没有创造性,这是比较扯淡的。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反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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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217.*
贴申请号,个案都有不同点
【 在 colorad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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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方法专利,如果把方法的各个步骤拆解开来,每个步骤肯定是行业的常规手段,关键在于这些步骤和手段的组合,是否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而且没人公开过。审查员总是想当然的觉得这个方法很简单,然后就认为没有创造性,这是比较扯淡的。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反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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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小霸王学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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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15.*
深入细节展开论述呀,这个还比较考验功底。
其实,审查员这种评法也是常规手段呀,不这么评指标就不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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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62.29.*
先抄那段新改的指南
特征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能分割评价
然后再主张,如果分割评价
等于忽略了特征的组合关系作为技术手段及组合关系带来的其技术效果
再主张技术手段组合关系带来的协同效果
以及这种协同效果是仅根据现有技术所预料不到的
【 在 colorado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方法专利,如果把方法的各个步骤拆解开来,每个步骤肯定是行业的常规手段,关键在于这些步骤和手段的组合,是否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而且没人公开过。审查员总是想当然的觉得这个方法很简单,然后就认为没有创造性,这是比较扯淡的。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反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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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Ulofi FROM 114.242.248.*
FROM 114.242.248.*
高手!
【 在 Ulofi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抄那段新改的指南
: 特征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能分割评价
: 然后再主张,如果分割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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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143.*
碰见大审
你什么手都不好使
只能给大审跪地唱征服
【 在 colorado 的大作中提到: 】
: 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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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9.*
受教了。
【 在 pangde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在于这些步骤和手段的组合,是否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而且没人公开过。
: 现在申请人就是喜欢反复强调别人没有公开过。别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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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1.1.*
搜了一下指南,没有“分割评价”这个词啊。这个规定是在那个补充规定里吗?具体是第几号令?
谢谢!
【 在 Ulofi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抄那段新改的指南
: 特征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能分割评价
: 然后再主张,如果分割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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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45.*
指南修改进一步完善“三步法”评述创造性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要根据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来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并且
规定对于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关系的技术特征,应整体上考虑所述技术特征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所达到的技术效果。
【 在 jqxw 的大作中提到: 】
: 搜了一下指南,没有“分割评价”这个词啊。这个规定是在那个补充规定里吗?具体是第几号令?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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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