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如本老原先担心的,国外的代理出了状况,具体情况不知,反正客户是换了国外的代理,新的国外代理所很高大上的样子,
2)
其次,申请还是被阿审给驳了,提了复审
3)
客户针对驳回,提出了新的答复策略,本老在新策略的指引下,精心准备,复审委的审查员明察秋毫,撤回了驳回,貌似还发展了针对性的具体审查理论(本老还没来得及仔细学习)
4)
至于本老之前的“在客户没有指示的情况下操作”,当然也就不是什么过错了。原来的国外代理出了状况,本老在这样的情况下,优先维护客户的权益,在答复专利局方面既没有造成延误也没有产生误解。
5)
总之,遇到意外的情况,还是要小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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