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果汁局后续的公告来了
这种可以写在从权里,如果审查员要求分案,再分案就是了。
【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申诉途径,就是耍流氓。
: 很多申请人,特别是机械领域,为了防止别人规避,会申请大量变形实施,很可能变成非正常申请。
: 打击可以,最起码得留个申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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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73.86.*
你把那个结构起一个大名字,然后把你要保护的结构和变形结构写成那个大名字的从权就行了。
附加费交再多也比交个新申请便宜吧。
【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构不一样,也写在从权?
: 实施例比较多的话,附加费要交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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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7.78.*
20个权项那肯定不止分出一个案子
【 在 jjove 的大作中提到: 】
: 20个权项附加费1500,正常费减后官费只有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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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7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