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权利项数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在一个权利要求中,限定越多范围越小。
从属权利要求主要是应对专利无效的,专利无效时缩小保护范围的依据只能是从属权利要求,如果没有从属权利要求的话,专利无效时就只能死守独权了。
【 在 longxing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是自己申请专利的时候看了b站上一个专利申请教学视频上,那个老师讲的,权利要求书字数越多就是限制越多,说的东西就越小,权利越小,比如你申请一个一个鼠标专利,如果你主权说一种鼠标,包含按键等,没有从权,那就是说你的权利包含世界上所有的鼠标,太大了,如果有个从权比如说按键弧形,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如果再有一个从权,比如带黑色滚轮,你的权利更小了,只包含弧形按键和黑色滚轮的这种鼠标,同样,从权越多,限定越多,权利包含的东西越少。
: 你可以去哔哩哔哩上看看专利申请的教学视频,撰写专利文书还是真需要学习一下才能很好的写出来的,我第一次申请的所有的专利都被退回了,我学习了这个教学视频后,基本上都没啥问题了,有的简单专利都是一次性过,没有返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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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你的理解和例子都很准确。
很多时候你无法预知在无效程序中对手会找到什么样奇奇怪怪的对比文件,甚至对手拿出一个柬埔寨语的对比文件也未可知,因此专利代理人总是倾向于比较保守、信心不太强的方案。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的理解是从权多是对独权没有信心,怕独权失效,然后合并权利要求,从而保住专利,以上面网友的例子说明:
: 如果你主权说一种鼠标,包含按键等,没有从权,那就是说你的权利包含世界上所有的鼠标,太大了,如果有个从权比如说按键弧形,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如果再有一个从权,比如带黑色滚轮,你的权利更小了,只包含弧形按键和黑色滚轮的这种鼠标,同样,从权越多,限定越多,权利包含的东西越少。
: 事实上,如果这个世界上的鼠标真的都没有按键,你申请一个专利有按键,没从权,丝毫不需要后面这些按键弧形、黑色滚轮,这些完全可以丢到说明书里去。而且这位网友理解错了,从权说按键弧形,不是你的权利只包含弧形按键的鼠标,是担心独权无效,到时就可以申请合项,让你的专利缩小到按键弧形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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