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我很难理解为啥市场监督局会去死磕一个实用新型?
如果说产品先公开了导致实用新型没新颖性,那你发驳回决定就是了,为啥要申请人自己撤回?
【 在 Eatman (↑↑↓↓←→←→BAAB)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六个月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要求自己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Dec 1 17:06:31 2021),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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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实用新型而已,所以就吃定你不会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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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pritesw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要怕,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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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221.2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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