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求助一个关于知识产权归属的问题
甲和乙合作完成一个项目。这个项目由两个子系统组成,两人分别负责一个子系统,然后再组装在一起进行实验测试。
甲在开发自己那一个子系统时,提出了一套设计方法,这个设计方法是该项目成功的关键。
两人分别设计完成后,共同做实验对整个项目进行验证。实验过程两人均参与,并分别贡献了一部分实验设备。
现在甲想将这个设计方法申请专利,但就专利权归属问题两人产生了分歧。
甲观点:1)这套设计方法是甲独立提出,乙对这套方法的原创性和创新型没有贡献;2)虽然两人共同对这个项目进行了实验验证,但这套设计方法一经提出,领域内从业人员通过专业知识即可判断该设计方法是可行的。也就是说这套方法的可行性不依赖于实验验证;3)自己的子系统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参与整体的实验验证,乙不能因为参与了整体的实验验证而声称对独立子系统的知识产权。所以自己应该独享这个设计方法的所有权。
乙的观点:1)虽然该方法由甲提出,但两人均参与了实验验证;2)实验验证中使用到了自己的器材。所以自己应该分享这个设计方法的所有权。
请各位帮忙判断一下,从法律角度出发,上述两人各自的观点是否成立,该设计方法的知识产权应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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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请问如何对这个设计方法加以包装以申请专利?另外知识产权比例应该如何分配?
【 在 tianbing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设计方法是智力活动规则,不能被授予专利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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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是应该提出想法时就申请,可当时没有这方面的意识。那么请问现在如果甲要申请专利的话,必须取得乙的同意吗?
【 在 swimin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理上归甲
: 但是这种事情,法律上其实不管,总体上是当事人自己商量
: 专利要早申请,甲在有想法的时候就应该提出申请。而不是什么测试都完成了才想起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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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是觉得不能由甲单独申请吗?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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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专利法的规定是谁完成了技术方案,专利申请权就归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请问这段话能在专利法中找到具体条文吗?
双方合作是在技术方案发明前就开始了。同时这个大项目的成果经协商双方均有使用权。甲的诉求是拥有其所发明的技术方案的100%的知识产权。
【 在 dey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专利法的规定是谁完成了技术方案,专利申请权就归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 按你的一面之词,法律上知识产权归甲方,但道义上有分歧
: 甲没有提前申请专利,就拉乙方参与,事先权责不明确,使“另有约定”成为乙方的现实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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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
【 在 deya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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