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发明专利可以4个月内授权,好快啊
这么快的授权,真的合适吗?
感觉我的国要把专利也给搞坏了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申请号:2021100618803
: 申请日:2021-01-14
: 授权日:2021-0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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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2
是,但是从法理上就是说不通的。
18个月才强制公开,现在4个月就授权,如果同样的申请18个月后公开了呢?
也就是现在这种纯粹为了应付申请人迅速拿到授权好评职称或者结题之类的用途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快速 预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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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2
不知道专利局为什么要满足这种快速的需求,完全与法理不符
对于代理来说也是新麻烦。有快的例子在前,以后客户只会要求更快
开了口子,就只会越来越大。
【 在 dey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抱歉抱歉,是我太懒了,但没有打探您商业机密的意思,只是好奇
: 我们去年做了50多件,最快的一件44天发办登,但其实审查员在第35天就直接给授权了,质检池里爬了9天
: 申请-------------初审通知:1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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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2
当然不能了
能内部检索,那就相当于内部公开了。专利局还不至于这么没底线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便没公开的专利,专利局也能内部检索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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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47.243.152
实际上倒也不会很多
除非自己申请的,或者别人抄袭的
只是从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性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这样啊,那岂不是会将来多出很多同时期无效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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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47.243.152
你搜索到了发不发一通?
一通发给谁?算不算泄密?
搜到了不发,搜它干嘛
【 在 cainaona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记得评新颖性就是要搜索内部未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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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69.106.122
继续给A授权
反正是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
大家都没意见,就这样了
如果A有意见,再走复审无效B
其实这种情况应该也不多,所以这个风险也不大,准确地说是极小
这也是敢这么快速审查的原因。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如果真的出现了类似情况怎么处理呢
: 比如A先申请,B后申请,但是B先要求实审,期间A还未公开,B授权了
: 后来A再做实质审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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