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对比文件1中,引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算不算违反专利法
大家好,咨询一下,我有个当事人的案子,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中的特征物质,是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物质。这种情况,该物质不能算现有技术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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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技术方案比较明确。不能实现的技术方案可以视为现有技术。但是不存在的物质可以作为现有技术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此意见,其他代理人是怎么看的?
【 在 buluotuo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不一定非得做出来或一定存在。这当然算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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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uluotuo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有技术启示就行。
: 除非你能证明它不可能存在,并且产生相反启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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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lizh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以争辩那个不存在的特征物质与你的技术方案不同。如果:
: 1)对比文件和你的技术方案的比较中,根本不涉及那个特征物质,那么说明你的方案还是被公开(部分公开)了
: 2)如果你的方案也有那个特征物质,那说明你的方案也……
审查意见用我的原料替换对比文件的特征物质(不存在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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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的原料跟对比文件中的物质不同,没办法替换
: 一般是说你的物质被对比文件公开,或相似
: 如果对比文件公开的物质跟你的不一样,可以考虑比较你的物质比对比文件的物质具有哪些优势
关于答辩的策略和其它理由,我这边还有很多。
这里着重点讨论他那个应该是气体的物质被说成液体的物质,来与我的液体原料做对比,能不能起到启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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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不好说
: 两种物质从本质上看区别多大?
: 物质状态对技术方案实施有没有影响?
: ...................
找到解破的方法了!
不存在的物质的特征能不能算现有技术,现在还不好说,但是,审查员使用该物质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与本申请进行比较,这就是不可以的,不客观的。
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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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uluotuo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
: 不能对应,所以没公开;
: 反向启示,所以没教导;或
: ...................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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