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几个专利的技术内容,用4-5个专利来保护是否正常
2,支持观点一
3,找个代理人看具体技术吧,ABCD说不清楚
【 在 hust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个问题,一天同时提交4-5个专利申请会不会被认定为恶意申请?主要是把idea保护起来
: 第二个问题,就是背景介绍这部分,有人跟我说最好把背景介绍得详细点,有人跟我说不介绍详细也没有关系,到时搜出来了再解释也行,到底哪个比较好?我感觉第一个不回避问题,直指现在存在的问题,让审查人员清晰明了本发明的技术创新
: 第三个问题,就是我现在申请的专利是这样的,有一个A产品,一直存在一个技术问题,很早以前有人提出在A产品上采用B技术可能解决该问题,不过用B技术解决A产品的问题也存在很多问题,又有人提出了c技术来给B技术打个补丁,并且以A+B+C申请了专利,还发表了A+B+C方案的论文,证明这个A+B+C技术效果很好,但是年代问题,这个A+B+C的方案没有搞了,现在也很少人搞。另外,就是很早以前有人利用A产品去驱动D产品,理论上有很好的效果,这个国际上有人申请了好几个专利,有几个公司专门做这个,但是也有问题,因此,有人就提出A+D+B的技术方案,后来可能也是因为年代原因,都失败了或者都没搞了。现在还有人在搞A+D+B的方案,我看了一些文献后,发现c这个补丁很有用,是解决B技术的可行补丁之一,我打算以A+B+C+D的方案申请专利,请问这个申请实用新型合适还是发明合适?如果技术方案可行,社会经济效益可能会显著,因此,不管是实用新型还是发明,授权只是一个小目标,最终目标是这个授权不能在实施过程中被别人侵犯后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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