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申请了一个专利,已经在上个月提交了一个优先权要求,改了一次。
最近,感觉其中的独权写得有点问题,独权里有几个特征,但是其中一个特征写了一个XX与XXX连接,实际上不连接也可以。因此,想把这个描述拿掉,跟代理人联系了一下,他不建议拿,首先说这是扩大了保护范围,要拿掉只能撤回,其次是之前已经改了一次,再改一次的话国知局会认为这个专利有问题,请问各位怎么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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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24.*
找的是本地水平较高的代理所,他的意思是反复改,会给国知局这个专利有问题的印象(是不是指不成熟?)
【 在 huowa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扩大了范围啊,但是第二点没明白为啥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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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4.139.*
好的,谢谢
【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至于
: 并且第一次递交的已经被撤回了
: 要求第一次优先权,主动撤回第二次递交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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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4.139.*
请问一下,我第一次提交优先权的时候,不需要找单位盖章
为什么我第二次提交优先权,代理人说要撤回第一次提交的优先权,要我找单位盖章,说会比较麻烦,单位不一定给我盖章,我心想盖章麻烦的是我,又不是你。
我感觉代理人就是不想干这件事,找很多事情让我打消这个想法,实际上,提交一下优先权也是付费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代理人这么不乐意
【 在 fixfox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至于
: 并且第一次递交的已经被撤回了
: 要求第一次优先权,主动撤回第二次递交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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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4.139.*
今天又跟代理沟通了一下
他说第一次是正常申请
第二次是提交优先权,默认将第一次申请撤回
现在是再次提交优先权,算第三次,需要正式提交撤回,理由是这样的:
如果默认将第一次撤回,那第三次提交的版本与第二次提交的版本必然有重复内容,这部分内容新颖性怎么判定?我说那我自动放弃第二次修改部分,在第一次基础上修改这次拟保护的,他说这样可能会被国知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原因是你第二次申请,钱也交了,为什么又不要了?
如果默认将第二次撤回,那以后有了第四次、第五次,是不是每次都可以将优先权往后,跟前面有位板友说的类似
【 在 tianbing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感觉不用额外做个撤回请求吧
: 第3个申请,同时要求前面2个申请的优先权,就能得到顺带把前2个都撤回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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