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讨论][求助][原创]分案申请主动修改的问题
事实是不收吧?
很多都是这样少交申请费的,先弄个10个权利要求的,然后主动修改,加一堆权利要求。
【 在 secret 的大作中提到: 】
: 1、对于规定期限内的主动修改,不管是否超范围,都必须先行接受,然后在随后的实质审查阶段由审查员进行具体判断,如果超范围,则发出相关的审查意见;
: 2、这个主动修改不超范围,因为申请A的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判断,是以在先申请B的记载
: 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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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进国内不行,但国内申请应该可以的。
【 在 secre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当年的所曾经这么操作过
: 巴黎公约进中国的案子,优先权文件自带50条权项,结果申请之初为了避免附加费,特
: 意进中国时砍成了10条权项,剩下40条权项写进“发明内容”,然后主动修改阶段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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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不交费,确实没道理
【 在 Ormazd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有看到一些专利局发函的截图(推测是真的,但背景情况不详),针对这种情况要求补交权利要求附加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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