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
为何国家比较强调商业贡献?我认为国家是希望能尽可能把有用的专利转化成商业价值。
如果一个专利有商业价值,国家从倾向性来说,还是比较支持的。
专利本来就是要公开的,而且在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写的是要能让人看到是怎么操作的,怎么做出来的。如果专利的目的就是要公开的,如果专利法是要保护发明者的权益,估计创新性的,那前面的限制就跟它相矛盾。
我认为只要是我的东西,只要我申请了专利,那在从我申请开始到有效期之间,都应该拥有发明人的权益。
当然,也许你是站在代理的角度来看专利审查的,而我是站在发明人的角度来看专利审查的。所以,我们有不同的利益关系。自然所强调的内容就不是一样的。
【 在 buluotuo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开了专利,如果没授权的话,就已经法定“捐献”给全世界了,比捐献个国家还厉害,不管你愿不愿意。
: 每年也有无数的专利“做慈善”,法定捐献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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