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反思,那个事情本人确实不是十分周密。虽然阿婶不完全合规,但还是应该委曲求全,当时我方那样处理,虽然冠冕堂皇,但客户那边(包括上家的事务所)因此被搞得压力很大,也传导到本人这边,那个答复写了很多页。
当然好处是把该说清楚的都说清楚了,很多隐患给排除了,但我方整个阵营都搞得压力山大,上家直接不敢说话了。
【 在 qiaoq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们处于优势地位,经常是电话不同意,直接恼羞成怒给驳回了
: 现在接到电话都有心理准备了,他们的潜台词经常就是上面这样的。开始是好好商量下能否发通知书,如果好说话的,同意给发的就发了;对方仍旧坚持的,我就从了
:
--
修改:jqxw FROM 123.116.13.*
FROM 123.1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