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相关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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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olorist (solo~~~有关部门~~~特睏户),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Re: 原来偷税补交就行了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Oct 4 10:07:32 2018), 站内
不懂法真可怕
【 在 vern (danfuer) 的大作中提到: 】
: fbb偷税两三个亿,我以为会判个20年呢,结果补交就没事了。
: 这样看来,偷税属于零风险的事,没查出来就算赚到了。
: 这不相当于变相鼓励偷税行为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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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xxspt (小葡萄),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Re: 原来偷税补交就行了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Oct 4 10:08:51 2018), 站内
你懂法?还是懂面上几个条文?工商局有几个懂法的?可笑得很。
【 在 soloris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懂法真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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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投诉人解释如下:
“徒法不足以自行”。工商局作为市场监管重要执法部门,承担260余部法律法规的实施工
作,为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个部门集结了大量具有法治
精神和法律专业素养的人才,他们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严格执法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xxspt的文章提到“工商局有几个懂法的?”,意思显然是工商局几乎没有懂法的人。而该
ID并没有附上充足可信的数据分析和情况调查结论来支撑这一观点
那么这句话就不仅是对全国数十万工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蔑视,更是对政府权威的挑战
因此以“发表不恰当文章”封禁14d理由非常充分
3.版主投诉组经调查、讨论、投票,多数票认为:
被投诉人的解释理由属过度解读,不能充分有效的支持其封禁14D的处理,该管理操作过于严苛。判被投诉人败诉,承担费用200管理积分。将由系统返还投诉申请人被扣的2000积分。@xxspt @solorist
【 在 xxspt (小葡萄) 的大作中提到: 】
: 讨论范案,我理性探讨,solorist作为核心版驻质疑别人不懂法,我质疑其只看了两个条文并不懂法,结果他恼羞成怒利用职权将我封禁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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