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针对"联署罢免lichtenlade"问题的说法
版面本id联署的3370文,已经补充本人被无辜封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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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觉得自己被封过到是一种运气了,如果没被封,连仗义执言的资格都没有,这实在是可笑之至。
难道你真的不知道这次联署事件的本质就在于 lichtenlade 的个人立场问题,和以个人立场的好恶来对管理行为实行双重标准吗
为什么那么多人联署,是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明显的双重标准因观点封人,而不是因版规封人,频繁的拉偏架事件已经形成了部分网友对 lichtenlade 的印象,就是说 lichtenlade 已经不再具有公信力。
而这种印象的形成并不仅仅因为封禁,还在于其人在公开版面的发言,他从来不避讳谈论自己持有的个人立场,甚至以此为荣。
这才是矛盾的本质,一个个人立场如此鲜明,不懂区分什么是个人立场自由,什么是管理公平公正的id,怎么可以继续拥有管理权限?
这才是这次联署事件的本质,也是矛盾的核心,而不在于一次次孤立封禁案件到底能不能找到封禁合理的解释。
封禁理由的解释是很宽泛的,封禁合理不代表封禁公平,双重标准可以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持跟lichtenlade同样立场的id怎么骂人都没事,但是不同立场的只要发贴就总能找出合理的封禁理由,这就是双重标准,就是以个人立场取代站规版规来执行管理权限。
这种双重标准是无法用你现在的孤立案件是否能找到合理封禁理由来解释的。
就像某个网友类比的英国在香港的法官,他们判的案例也都有理由,难道就不是双重标准了嘛。
【 在 iw (iw) 的大作中提到: 】
: 1,发起人Antarctica之前因为一次封禁开始了本次"联署",经查这次封禁无误。
: Antarctica及其另一个账号iwill9群发站内信数百封请你们来支持他。
: 2,原则上版主投诉版不接受版主长期的管理行为的投诉,然而既然你们都被他邀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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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utalisk FROM 59.44.150.*
FROM 59.44.150.*
查了一下,水木站规管理办法里确实有明确条款
“对于版主工作上的失误,本社区合格使用者有权向站务委员会提出弹劾,情节严重者可由站务委员会直接取消其版主资格。”
该条款明确指出“社区合格使用者”都有权对“版主工作上的失误”提出弹劾
鉴于此,站务iw发的此贴的第3条、第4条中,“串联诬告”、“亲身经历”等提法,明确违反站规
【 在 iw (iw)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针对"联署罢免lichtenlade"问题的说法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Aug 15 01:48:13 2020), 站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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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起人Antarctica之前因为一次封禁开始了本次"联署",经查这次封禁无误。
: Antarctica及其另一个账号iwill9群发站内信数百封请你们来支持他。
:
: 2,原则上版主投诉版不接受版主长期的管理行为的投诉,然而既然你们都被他邀请
: 来了,那受理一次又如何?
:
: 3,然而本版不欢迎无事实的空洞指控,只看事实,。
: 所有仅回复支持,支持罢免等无事实的内容,均视为诬告,限期72小时补充实质性
: 内容,否则以串联诬告闹事进行处罚。72小时之内自删回复,视为放弃,免于处罚。
: 你们来联署看的是你们自己对版主lichtenlade亲身经历的事实,比如你被他无故
: 封禁,你就提出来,可以抛开14天之内的封禁这个限制。或者其他你看到的
: 版主lichtenlade的不当行为,只要事实,所有听来的或者转述的均视为无效。
:
: 4,72小时之后,版面剩下的联署帖子我会统一处理。
: 未更新实时性指控的,按照串联诬告闹事一并处罚。
: 有实质性指控的,我会一一进行查实。
: 最后根据查实的所有内容对本次联署做结论。
:
: 1.@Antarctica
: 2.@yanghua
: 3.@Fuhrer
: 4.@rexxie
: 5.@syr
: 6.@kalita
: 7.@longwolf
: 8.@wayfinder
: 9.@veriloghdl
: 10.@sleeper
: 11.@svest1
: 12.@TaixueLee
: 13.@longsan
: 14.@JaneLYZhang
: 15.@TaoTeChing
: 16.@pigflying
: 17.@scnfly
: 18.@windtooth
: 19.@gnqz
: 20.@Mutalisk
: 21.@flw
: 22.@bana
: 23.@Helsinki
: 24.@pppeach
: 25.@xinjiekou
: 26.@lester98
: 27.@alanju
: 28.@dearbird
: 29.@Rodimus
: 30.@allegro
: 31.@cicinho
: 32.@Etetet
: 33.@niuhuahua
: 34.@TraderJerry
: 35.@foxgod
: 36.@qlmfff
: 37.@GoogleGlass
: 38.@plen
: 39.@anjo
: 40.@aicloud
: 41.@qiufeng007
: 42.@Mars102
: 43.@jinlixishui
: 44.@juju
: 45.@alamoo
: 46.@quany
: 47.@summerzj
: 48.@xxjcom
: 49.@heyuanlie
: 50.@RaignHT
: 51.@alpharay
: 52.@lolocat
: 53.@qgg
: 54.@DWW19792020
: 55.@teleheart
: 56.@omecer
: 57.@xiaobaidlmu
: 58.@TOMATOTINY
: 59.@libgcc
: 60.@horiwa1981
: 61.@ylh86
: 62.@yolandaray
: 63.@dolphiny
: 64.@aaron333
: 65.@lagignition
: 66.@wangsir
: 67.@asayama
: 68.@jbo
: 69.@laquarius
: 70.@mypeony
: 71.@blueblue001
: 72.@larryxin
: 73.@seha
: @faraid
: @ttxt
: @honghuzi
: @smavatar
:
: --
:
: ※ 来源:·水木社区 newsmth.net·[FROM: 219.14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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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utalisk FROM 59.44.150.*
FROM 59.44.150.*
对,不能因为具体判例能否找到合理判罚依据唯由单独判定该案例是诬告
我们要的是,lichtenlade这个id,在判罚中到底有没有双重标准,对跟他个人立场相同的id判罚放宽,对跟他个人立场不同的id判罚从严的行为
只要这种行为普遍存在,那么联署人就没有理由因为单独个案的所谓能找到合理封禁理由被处罚
因为合理封禁理由并不代表不是双重标准,不代表被投诉人lichtenlade没有因为个人立场来区分,进行显失公平的版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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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简单例子,随便一个陌生网友给我发个信让我联署,我就去联署了,这可能么?我的脑子呢?我的独立思考呢?
这次联署本身就是lichtenlade长期双重标准,长期因个人立场在行使管理权限是显失公平的一次集中爆发
要说证据,这么多人都说曾经看见过他双标,这就是人证。这是以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跨度积累下来的,对lichtenlade的人品的风评,这就叫公道自在人心。
【 在 pppeach (水蜜桃||站规版规就是天~) 的大作中提到: 】
: nod,提出归提出,积分押进去,赢了还回来,输了回不来,公平合理
: 没断案就说诬告是不合理的
: 查了一下,水木站规管理办法里确实有明确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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