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针对"联署罢免lichtenlade"问题的说法
首先声明,本人不是因为封禁引发的”联署”来支持的。本人也不在楼主的邀请之类。你说的群发数百封封信内容是什么?
我授权你们查后台信箱数据库。然后您可以出示我被邀请的证据。
【 在 i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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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起人Antarctica之前因为一次封禁开始了本次"联署",经查这次封禁无误。
: Antarctica及其另一个账号iwill9群发站内信数百封请你们来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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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则上版主投诉版不接受版主长期的管理行为的投诉,然而既然你们都被他邀请
#发自zSMTH@OXF-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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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50.*
有个小建议,你说的群发私信请”我们”来支持他,也请您提出证据。不然是不是自己也该按照造谣处理。
希望能一碗水端平。
【 在 i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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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起人Antarctica之前因为一次封禁开始了本次"联署",经查这次封禁无误。
: Antarctica及其另一个账号iwill9群发站内信数百封请你们来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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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则上版主投诉版不接受版主长期的管理行为的投诉,然而既然你们都被他邀请
#发自zSMTH@OXF-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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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46.169.*
既然这种标准,所有投诉贴下,表示支持的id是不是同样标准,要求72小时提供证据?
不要这么人治,您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太合适吧?如果您足够宽松度,也请您想想是不是这个逻辑。
【 在 i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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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起人Antarctica之前因为一次封禁开始了本次"联署",经查这次封禁无误。
: Antarctica及其另一个账号iwill9群发站内信数百封请你们来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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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则上版主投诉版不接受版主长期的管理行为的投诉,然而既然你们都被他邀请
#发自zSMTH@OXF-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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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46.169.*
第一,我觉得你先看一下我说的。也先回答我的问题。所有在这里表达支持的是否都需要72小时提供证据。否则您就要给与处理?每个投诉贴下都有不少这种”支持”。如果能一视同仁我个人没有问题。
第二,你说的我在表达支持之前被私信邀请串联,我不知道从何而来,您是不是也需要提供证据?否则怎么可以一个帽子扣过来,我也觉得不合适。
第三,很多表达支持,都是在论坛呆得久见识了版主的形式作风。从个人角度,我有表达支持的权利。同样各种投诉贴里都有这样的支持声音。你看淘宝闲鱼争议还可以引入第三方站友的评判作为依据不是么?
第四,不是所有帖子里对于这位版主的投诉我都支持。帖子里有不合理的投诉,也有合理这的投诉我觉得也需要理清。我相信您也知道这位版主在论坛里有多大的争议。好的版主其实是要降低这种争议,降低存在感。
第五,我知道您有很大的权利,我希望您谨慎处理这件事情。也别把所有普通网友当做网站管理的对立面。
【 在 iw @ [Impeachmen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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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得标准如此简单,你们都不搞不清楚,提供个证据都没有...你是来跟我灌水搞笑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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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按照你的标准,你们有几十个人,想罢免哪个版主就罢免了呗。这就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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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OXF-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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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46.169.*
知道论坛管理的复杂性。
但是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对有些版主来说确实挺不好把握分寸,当然也确实有版主容易把这个界限模糊。我经常混数码版,当初这位版主申请做数码版主,我才见识到。
我的支持禁限于我看到的各种细节的总体感受,也懒得再去搜索内容了,也确实不好找。我写下的支持,也是一种声音。支持罢免贴里的内容我就不删除了(那是我的真实态度。另外我写下支持在先,您规定在后,我加个说明吧)。
【 在 iw 的大中提到: 】
: 我觉得你还是很愿意切实来探讨这个问题的,所以我也愿意逐条跟你交流。
: 1,72小时这个事情确实我就是这么考虑的,如果你们有根据就提供,否则从我的角度来讲也无法评判,也无法调查,那么这些支持也就毫无意义。
: 2,私邀这件事确实存在,然而本版是开放性的,不仅是受邀得人可以看到,其他人看到有支持也可能是存在的。帽子不帽子并不太重要,只是提醒你们有些人的出发点也许并没有那么正义和高尚。随便支持连原因都没有的人也不见得是愿意对自己言行负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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