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楼主去学习一下什么叫“看守所”。
因为单纯吸毒关“看守所二年”,这种就是造谣。
连“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都搞不清楚,就不要“分享知识点”了。
拿出依据的证明自己没造谣的人应该是谁呢?
@sfRED,既然你申请仲裁,又声明是“知识点”,请把相关有效的法律法规贴出来。
而且这跟人权又有什么关系?强制戒毒、社区戒毒,在毒品非法化的国家都有。不夹带点儿什么就不能好好发言吗?
国外都非罪化,怎么中国吸毒“有罪化”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吸毒罪”吗?
你“分享”的哪一个字是“知识点”?
【 在 huihaoqilai 的大作中提到: 】
请问能拿出来依据来吗?
【 在 meiyou2015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sfRED v cococi(NewExpress)投诉申请书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Apr 19 17:43:38 2023), 站内
:
: 赤裸裸的造谣
: 【 在 sfR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举 报 人: meiyou2015
: : 举报原因: 涉枪涉毒等有害信息
: : 被举报人: sfRED
: : ...................
: --
:
: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m.mysmth.net·[FROM: 121.69.60.*]
--
修改:cococi FROM 114.254.2.*
FROM 114.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