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每满1年加2分;
字面理解,需要满足自有和居住两个条件
你这个做了租房备案,估计达不到居住条件
【 在 yfct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城六区之外区域有房,但是出租给别人,会有职住区域分吗?
: 因为看加分政策,写的是在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或者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分别2分、3分加分。如果将城六区之外的房子通过链家出租出去,租客进行了租房备案。(楼主因为自己的需求,租住他人的房子,未住自己的房子)。 因为城六区外的房子出
: 租备案,实际楼主并未在此居住。 会给职住区域指标的分吗?
: ...................
--
FROM 111.19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