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收到qt的律师信了
别理他们就行了。
销售公司都是这样玩的,钓鱼模式。
Qt 公司真的不应该把销售包给这些人。因为销售公司拿到一个资源的第一个想法是快速变现,根本不会考虑一两年后的事情。
【 在 iwantfly 的大作中提到: 】
: 商业公司,采用 LGPL 协议进行 Qt开发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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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goldfish FROM 59.60.56.*
FROM 59.60.56.*
那么你用了哪些模块呢?
QtCharts?
【 在 iwantfly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只说作为GPL/LGPL授权用户,您们的某些使用行为违法了 GPL/LGPL
: 我感觉我没什么违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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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60.56.*
Qt 是 LGPL 的,不需要掏钱。
他们销售公司的这种做法,本身是一种讹诈啊。
【 在 atzlinux 的大作中提到: 】
: GPL/commercial授权发布的组件, 这个在开发开源商业软件的时候,是否需要掏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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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60.56.*
目前在国内,似乎还没有相关判罚。
【 在 wjhtingerx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个疑问,开源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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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 找的这家销售公司真是太差了。明显是着急把 Qt 这个资源一次性变现。压根没想到以后 Qt 在中国的发展。
类似于南极人那种品牌的代理商,都想着把品牌一次性变现掉,把南极人这个牌子做得臭大街。
【 在 smileyun520 的大作中提到: 】
: LGPL不就强调要采用动态链接(不能用GPL的库)的方式吗,没听说还要告知用户相关工具链和编译方式;有技术检测到是否修改源码,那就提供证据证明了修改了源码但没有共享出来,否则不就是说我很牛你等着的意思嘛,这太搞笑了。
: 反正对我们这边也是反反复复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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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7.243.39.*
这是扯淡。我去年在 Qt 官网买过授权呢。
【 在 smileyun52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大佬知不知道是否真的有“Qt官网销售的Qt开发许可账号不对国内企业用户授权”这种说法(中国Qt销售回复的),照这么说中国的企业还不能去Qt的官网购买了?这不是赤裸裸的对中国企业的歧视吗,照理说Qt总部不会这么脑残搞这种歧视性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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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Qt 的 LGPL 授权协议里面从来没有这样的文本。不信你找出来看看。
【 在 pogg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 QT是双协议, 只有不用于商业使用的场景才使用LGPL部分的协议
: 如果, 你拿它制作软件,商业销售, 或者用在商业公司内部, 人家有权要求你购买商业licenc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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