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法学与法律(Law)|
新版wap站已上线
返回
1/1
|
转到
主题:有没有人觉得北京低风险地区7日核酸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楼主
|
inception10
|
2021-01-31 11:45:13
|
只看此ID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4条是由国务院有权制定交通卫生检疫措施。而且1月26号卫生部就发布了低风险地区凭绿码通行的规定。北京市政府怎么有权违抗国务院命令呢?
第四十四条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FROM 221.198.77.*
1/1
|
转到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