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梅梅和李雷在一次工作中认识后,互生情愫,随着了解越来越深入,两人越发觉得相见恨晚。很快,两人水到渠成的甜蜜结婚了。
都说好的婚姻会带给人更多运气和底气,还真是没错,婚后两人的事业都有大幅提升,很快有了一笔不小的积蓄。于是两人决定,李雷出来创业,韩梅梅还留在公司,这样万一创业失败俩人还有个保底。
李雷本就是个能吃苦耐劳又聪明有魄力的人,再加上韩梅梅在后方的大力支持,创业公司很快红红火火。随着自家公司越做越好,加上韩梅梅怀孕,两人又决定韩梅梅辞职在家,专心养胎。
结婚三周年,李雷送给韩梅梅一颗价值6万元的名贵戒指,以弥补当初结婚时没能给妻子送一颗钻戒的遗憾,两人感情更胜从前。无忧无虑的韩梅梅也慢慢过上了全职富太太的生活,每天插花品茶美容购物。韩梅梅酷爱爱马仕包包,已经买了好几只。
可是生活总是在你没有防备的时候,给你一个突然袭击。李雷在一次会见客户的过程中,不幸遭遇车祸,截掉了右下肢,装上了义肢。毕竟是年轻气盛,又一直顺风顺水,突然遭此变故,李雷陷入了消沉之中,开始时常酗酒发泄苦闷,公司业务也日渐凋零。
眼看着深爱的丈夫日益消沉,公司运转日渐艰难,韩梅梅也是急火攻心,再没有往日富太太的悠然,现在是整日愁容满面。但是一再的劝慰和鼓励并没有让丈夫振作起来,反而被丈夫一次次的误会是嫌弃他了。一次次争吵,两人终于都厌烦了彼此,当初多相爱,现在就有多恨。韩梅梅提出了离婚。
毕竟曾经相爱一场,韩梅梅想商量着协议离婚。但她没想到,本以为名贵戒指、爱马仕包包这些自己专用的东西,都理所当然的归属自己所有,丈夫竟然提出要分割!
而李雷呢,其实并不是存心要分割这些东西,他只是心里憋着一股气,总以为是韩梅梅嫌弃他了才要离婚。曾经的李雷多意气风发,现在的李雷就有多消沉自卑,而自卑一旦生根,多疑和偏见必然会相随而生。带有这样的情绪,他怎么会让韩梅梅顺心呢。
就这样,两人闹上了法庭。憋着一股气的李雷是怎么让韩梅梅生气怎么来,而韩梅梅也被“锱铢必较”的李雷刺激的失去了理智,一气之下她提出既然这些包包都要分,那李雷的义肢也应该分,因为安装义肢花了8万元呢,跟包包价格差不多,比戒指还贵呢!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以为这只是一出偶然的“闹剧”么?不!这样的闹剧,几乎每天都在离婚法庭上上演。比这更离奇的闹剧,也数不胜数。两人本来是可以好好沟通冰释前嫌的,却各自赌气,越发不可收拾。
作为一名家事律师,我竭诚劝告大家,珍惜美好的感情和神圣的婚姻,善待您的爱人和家庭,竭尽全力把家庭经营好。多与爱人沟通,减少误会和相互伤害。如果你们的婚姻真的无法继续,那么也请你们尽量好好商量,协议离婚,毕竟你们曾经陪伴彼此,毕竟你们未来还要共同抚养孩子。
协议离婚,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其实,一个好的婚姻律师真的不希望你们通过诉讼离婚,程序这么繁杂,时间这么久,算计那么多,你们累律师也很累。相比于离婚诉讼,婚姻律师的价值更在于帮您理清思路活出更精彩的自己,拥有更快意的人生。假如可以修复,何必非要离婚?假如可以协议,何必非要诉讼?
好了,我们来看下判决结果。最终,法官认为义肢和戒指不应该分割,但爱马仕包包应该分割。理由如下:
义肢虽然价格不菲,但是它的确是属于李雷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而且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那么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现《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关于那枚价值6万元的戒指,虽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名贵用品,但因为是李雷赠送给韩梅梅的,李雷在赠送的时候就意味他放弃了共同权利,因此属于韩梅梅的个人财产。
关于爱马仕包包,因为其购买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种奢侈品皮包并不属于生活必须用品,鉴于其价值较高,如果判决归一方所有,显然对另一方来说并不公平。
那么,我们总结一下,“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什么呢?其实它主要是指衣服、鞋帽、护肤品等等。当然,对于一些价值不算太高的首饰,比如女生常佩戴的几百元、一两千元的项链、手链等等,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什么用的用品会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除了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以及存款等,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价值较高的奢侈品比较名表、名包等等,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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