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个遗产的问题
无继承人,财产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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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一样啦。
以被继承人为中心确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M,N, 都不在上面的继承人范围内。
死者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死者弟弟是继承人之一。死者老婆的弟弟不是继承人。
死者弟弟比死者先死的,弟弟的儿子M可以代位继承其爸爸的。
【 在 oper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有这样两人,死者弟弟的儿子M,死者太太(更早去世)的弟弟的儿子N,
: MN的继承权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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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分。
请仔细看看,我上个回答。
【 在 oper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比如说,死者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的一个弟弟健在,是唯一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死者哥哥的老婆A、女儿B健在。A,B能分到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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