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法学与法律(Law)|
新版wap站已上线
返回
1/1
|
转到
主题:关于法律用语的问题
楼主
|
inception10
|
2021-09-19 19:00:53
|
只看此ID
在法律中经常会出现,前面列举几个具体的名词,后面用一个"等"及概括性的词语进行收尾,那这种情况下,他所对应的适用对象是仅限前面那几个具体的词汇还是等后面出现的概括性词汇作为适用范围呢?
具体的看下面的例子,西瓜,苹果,香蕉等水果不适用于本规定,他想说明的意思是只有西瓜,苹果,香蕉不适用于本规定,还是所有的水果都不适用呢?
--
FROM 111.165.181.*
1楼
|
bitiers
|
2021-09-19 23:14:02
|
只看此ID
这个解释最后都是法院说了算,有等内和等外的争议,等内就是指列举的几项,等外还包括列举项类似的项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法律中经常会出现,前面列举几个具体的名词,后面用一个"等"及概括性的词语进行收尾,那这种情况下,他所对应的适用对象是仅 ...
--
FROM 223.104.44.*
1/1
|
转到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