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小区选聘物业投票人数不够的法律效果
请教一下,小区业委会组织对试运行的物业单位,进行聘选投票,因为各种原因,参与人数很少。直接结果是,参与人数远远达不到要求。
那么结果是:
1.该试运行中的物业单位未获通过,需撤出。
2.因参与投票人数不够法定标准,流会,需重新择期组织再投票。
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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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195.*
应该是第一个吧,不然的话,一直达不到人数标准,就变相实现了试运营物业可以一直做下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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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38.*
业委会来决定。
1和2都可以,都不违法。
【 在 leeseon (leeseon)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教一下,小区业委会组织对试运行的物业单位,进行聘选投票,因为各种原因,参与人数很少。直接结果是,参与人数远远达不到要求。
: 那么结果是:
: 1.该试运行中的物业单位未获通过,需撤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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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