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种观点本身就是很偏颇的。人基本上还是趋利避害,如果事先知道后果
严重,自然在选择时候就慎重。
还有一个问题是目前收购方一般不追究,这个其实是历史原因,现在早就该修改了。
买卖同罪,铲除源头,才能标本兼治~
【 在 mrunmatched (mrunmatched)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刷到一个视频,说人贩子很少判死刑是在保护被人贩子贩卖的儿童。因为如果人贩子带着孩子逃跑时,快被抓了,如果贩卖人口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是死刑,那么人贩子就会认为反正都是死罪,干脆杀掉小孩。所以这是在保护小孩。
: 我咋觉得这个说法逻辑不对啊,那杀人的也别判死刑了,否则杀人的觉得反正杀几个都是死刑,干脆多杀点。
: 发自「今日水木 on HM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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