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是陈,基本没啥谴责陈的论调,都在说刘鑫。
关于那个阖家欢乐,是不是真的过年一堆微信复制来复制去的,这个词很常见,就用过去了。她发给江妈,自然是后者看到比较敏感,要是别人发的也就那样了。
不是给刘鑫洗地,总感觉舆论是在江妈这边带着。得不到客观的情况。
【 在 bxcaoban 的大作中提到: 】
: 1. 刘鑫不可能预料到陈将杀人。再加上陈杀死江后没有从江身上翻找房门钥匙,证明“陈的目的是杀刘而非江”不成立。因此说刘在杀人事件前未及时通知江,存在过错的讲法不成立
: 2. 基于民法共担损失的原则,法院可以判刘“补偿”江母,而非“赔偿”,这一字之差非常重要.
: 3. 江母于17年5月率先网暴刘鑫,过错在先,故后续刘鑫一切话语皆出于报复,不应在本案中考虑。江母的精神损失应只以丧女作为评估,乘以比例系数后,由刘鑫部分承担。
: ...................
--
FROM 114.24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