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讨论]中介可以自购代理的房子,为啥?
这种行业管理规定,法律效力比较低
【 在 flxzx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查了些判例,发现对于中介(公司)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各地裁判尺度差异很大,北京、上海等地的法官一般都会认定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 法院这么做,不是变相鼓励中介公司/中介个人炒房吗?感觉这么判完全不符合普通大众的常理。
: 有谁了解更多的北京相关司法实践的?为啥司法要这么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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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没有类似案例。
曾经外地有一个,后来是以违反“房住不抄”给撤销了~
【 在 flxzx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反诚信原则,可以认定欺诈、恶意串通或显失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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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管理办法认定为强制性法律,个人觉得不太合适
【 在 flxzx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啥中国不能相对统一裁判尺度呢?
: 有的法院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定义为禁止性条款,有的不是。北京就不认可。
: 你自己不是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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