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讨论]中介可以自购代理的房子,为啥?
违反诚信原则,可以认定欺诈、恶意串通或显失公平吗?
【 在 La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行业管理规定,法律效力比较低
【 在 flxzx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查了些判例,发现对于中介(公司)承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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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38.178.*
为啥中国不能相对统一裁判尺度呢?
有的法院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定义为禁止性条款,有的不是。北京就不认可。
【 在 xmo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地裁判尺度差异很大
你自己不是说了么
【 在 flxzx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反诚信原则,可以认定欺诈、恶意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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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38.178.*
违反诚信原则是肯定的,自购行为丧失了中介的中立立场,签约时普通人肯定出于不利地位,买家与中介串通,这显失公平。
欺诈四要件好像也能靠一靠。
【 在 GanLuLu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些靠的上吗?
【 在 flxzx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反诚信原则,可以认定欺诈、恶意串通或显失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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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38.178.*
嗯嗯,各地法院对此标准不一。
有的地方法院认为是禁止性规定,有的法院说《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级别效力不够。
【 在 La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管理办法认定为强制性法律,个人觉得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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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51.37.*
一审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本案中,邢树军作为南关区家港房屋中介绿地中央公馆店的经营者,在与张宇航磋商房屋买卖事宜时,以自己经营的中介店为自己个人提供中介服务,且同一时间就同一房屋撮合不同当事人签订两份交易价格不同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违“房住不炒”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不利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其与张宇航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张宇航收取的购房定金90000元应原数返还邢树军。
【 在 La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印象中没有类似案例。
: 曾经外地有一个,后来是以违反“房住不抄”给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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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51.37.*
【 在 GanLuLu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因为自己是中介,自己的房子不能卖了?一物多卖的合同也不能被认定无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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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40.29.*
中介先低价签合同买房,当天就签了合同高价转手给他人。
【 在 GanLuLu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GanLuLu (干露露), 信区: Law
标 题: Re: [讨论]中介可以自购代理的房子,为啥?
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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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40.29.*
一不小心把原帖删除了,怎么恢复文章呢?
【 在 GanLuLu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GanLuLu (干露露), 信区: Law
标 题: Re: [讨论]中介可以自购代理的房子,为啥?
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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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