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继续分享不同情形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情况。今天分享的主题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婚后把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女方了,那么离婚时女方能分到多少份额?
婚后,男方把房产过户给女方,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房屋赠与的行为,即男方把自己的婚前房产赠与给女方,且赠与已经完成了。而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062条第4款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屋过户到女方名下后,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就像我们在前两天的的文章中所讲的一样,并不等于五五分割,法官会在考虑双方对房屋的出资贡献、婚龄长短、养育子女的情况、双方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等等因素,来综合考虑,自由裁量出一个合适的分割比例。
而在本案当中,女方对房屋并没有任何出资,除非在双方婚龄很长且养育了子女的情况下,考虑到女方对家庭的贡献,有可能会五五分割;其他情况下,女方的分割比例一般是达不到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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