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沉迷奢侈品负债30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我们一起来看下今天的小故事。
韩梅梅和李雷婚后原本过着平淡安稳的幸福生活,可最近一年,李雷却是有苦难言。因为妻子韩梅梅受闺蜜的影响,越来越沉迷于购置奢侈品。原来的时候,韩梅梅还算是有节制,每年买个一两件倒也说得过去,夫妻两个小白领的收入还能支付的起。可现在呢,韩梅梅好像着了魔,闺蜜买个爱马仕的新款包包,韩梅梅也要买;闺蜜买套新款的香奈儿套装,韩梅梅也不甘其后。可是人家闺蜜可是嫁了个富二代,每年光买首饰服装就是几百万的花销,韩梅梅没法跟人家比啊。
这不,前段时间,韩梅梅为了买一个新款的爱马仕包包,居然借了30万的网贷,李雷知道后都快崩溃了。于是他急急忙忙的咨询孟律师,这30万元到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看着李雷着急的样子,孟律师赶紧告诉他,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只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时,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家庭日常生活,一般是指为家庭购房、教育、医疗等,“日常”二字意味着负债是用于稳定的、长期的、普遍的、大众的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事宜,比如为子女教育支付培训费用、因家人生病住院向亲友借款、需购置家庭住房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都是社会生活中存在于众多家庭中的、常见的负债行为。
而本案中韩梅梅负债30万元却是用于购置奢侈品,这显然已经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对于这类债务,只有当李雷表示愿意一起偿还时,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就属于韩梅梅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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