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法学与法律(Law)|
新版wap站已上线
返回
1/1
|
转到
主题:所购车位实际尺寸与合同约定尺寸不一致
楼主
|
zaishibai
|
2022-09-25 16:26:56
|
只看此ID
2019年2月,我花17.34万元买了一个侧方车位,合同约定尺寸为6米×2.4米(长×宽;下同)。中间因车库改造,车位延期交付。2021年4月1日通知交付车位,现场量车位时发现车位线尺寸为5.05米×2.4米。对此,地产方解释说是线画错了,将车位线延长后,再次通知我接收车位。综合分析后,我认定所交付车位实际尺寸应为5.05米×2.4米而非6米×2.4米,遂拒绝接收车位,并要求赔偿车位差价、延期交付损失(500元/月)、额外的大修基金与契税,共计2.65万元。协商不成,我将地产告上法庭,一审脆败。已上诉。
我拒绝接收车位的原因,从附图可了解个大概。事情更具体的来龙去脉,可见链接介绍: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46593599059575308/?app=news_article×tamp=1664012849&use_new_style=1&req_id=202209241747280101500730740922951B&group_id=7146593599059575308&tt_from=mobile_qq&utm_source=mobile_qq&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utm_campaign=client_share&share_token=01454c9f-3cff-4c4d-a79c-7be8b893bfc9&source=m_redirect
现将双方的证据摆出,希望能帮忙分析下案情、并提供一些有益建议。
地产方证据: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里面约定了车位尺寸为6米×2.4米,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签订合同即认可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到截止日期默认车位已交付;
②《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所购车位已于2017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
③《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出具日期为2017年12月,里面确实显示我车位的尺寸为6米×2.4米;
④《西安市房屋权属登记表》:出具日期为2018年5月7日,里面记载我所购车位尺寸为6米×2.4米。
我方证据:
①第一次补画线后车位照片;
②与地产方人员就车位重画线的短信沟通;
③《车位延期交付通知书》;
④曲江管委会于2020年12月29号(或30号)在其官网上发布的“雁翔文化产业创意谷住宅小区项目地下车库停车位方案变更建设工程规划公示”中的《西安市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图纸显示:此次车库改造就包括了将我所购置1F109车位由4.8米×2.2米改造成6米×2.4米;
⑤临近的比我车位位置更好的侧方车位,尺寸均为5.05米×2.4米;
⑥地产方所提供《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已于2018年12月份过期。
还有一点对我不利:我们小区的侧方车位没有阻拦杆一侧距离墙或立柱均超过1.5米,我买的车位也不例外;即便地产方把我车位画线往前延长达到合同约定的6米长,我的车位前端距离墙也仍有超过0.6米的距离,仍满足《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机动车与墙之间的最小纵向净距(0.5米)。
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展开诉讼对自己更有利?还望不吝赐教。
--
FROM 2.220.141.*
1/1
|
转到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