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绝对看完你写的,反而对方还挺有道理的呢?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已起诉,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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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法律专业人士进来答疑解惑。不是相关专业的请绕行。
十几年前,读大学期间,因和教师A发生纠纷(曾经关系较好,后来吵翻),A多次声称要“送我进精神病院”,并用很多方法进行构陷、造谣和威胁,向院系领导提供虚假信息迫使学校安排我先后在回龙观医院、北大六院就诊。最后在北大六院住院24天,经过会诊后确认“无精神性疾病”,但出于某些原因,医院给出了一些非疾病性质的负面评价。
几个月前,我因为失眠就诊,无意中在医生那里看到病历中有学校开具的公函。好奇之下调阅了当年的住院病历,发现校方向医院提供了大量歪曲事实、捏造的所谓“病史”、“症状”。病历显示这些内容并不是A直接向医院提供的,而是一位无关的行政人员,但很多与A有关,大概率是A造谣的结果。
这几个月我先后向学校很多部门、校领导发邮件反映此事,但毫无回音。后来向教育部、卫健委投诉,教育部仅回复了“来信收悉,建议向学校反映”几个字。卫健委还比较负责,先由国家卫健委转至北京市卫健委,后来又转至北大六院,北大六院跟我电话了解过此事后,说向学校反映,然后也没有任何回音了。和门诊医生聊过此事,医生认为此事非医院的责任,是由人恶意提供虚假病史引起,要推翻原有诊断还是需要提供虚假病史的人出来承担责任。
网上咨询过一位律师,劝我不要想再追究十几年前的事了。就我个人了解的情况,追究那位A很难,因为A当时是躲在背后造谣的,都是下三滥的手段,威胁我和我家人时都是半夜突然拨打座机,而且当年也没有录音的条件和意识。但是校方提供虚假信息是显而易见的。
我目前的主要诉求是,校方赔礼道歉、承认所提供信息是道听途说、没有依据;或者法院这样的权威部门认定这些为虚假信息。然后向医院提请撤销原有诊断。
那么我直接起诉学校是否可行?
还是只能起诉那位行政老师?
这个官司的难度有多大?
如果版上有律师对这个案子有思路,也可以站内联系当面咨询。也欢迎推荐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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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OC FROM 123.127.143.*
FROM 223.95.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