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遇到这种无赖该怎么处理
朋友宠物医院工作,遇到纠纷,顾客的狗没抢救过来死在医院。现在顾客要求赔偿10W,此人无业,天天赖在医院,见人就骂,导致完全无法营业。双方一开始因为对骂已经在派出所几乎弄到双方同时拘留的程度。现在警察也不管了,每天有人报警就象征性的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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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71.60.*
没办法。。。哈哈哈。。。真没办法。
甚至可以说赔了10万,他下次可能还来。
【 在 datou618 的大作中提到: 】
朋友宠物医院工作,遇到纠纷,顾客的狗没抢救过来死在医院。现在顾客要求赔偿10W,此人无业,天天赖在医院,见人就骂,导致完全无法营业。双方一开始因为对骂已经在派出所几乎弄到双方同时拘留的程度。现在警察也不管了,每天有人报警就象征性的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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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95.195.*
录下来,这个已经涉嫌寻衅滋事了~
【 在 datou618 的大作中提到: 】
: 朋友宠物医院工作,遇到纠纷,顾客的狗没抢救过来死在医院。现在顾客要求赔偿10W,此人无业,天天赖在医院,见人就骂,导致完全无法营业。双方一开始因为对骂已经在派出所几乎弄到双方同时拘留的程度。现在警察也不管了,每天有人报警就象征性的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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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30.*
警察都来了无数回了,都疲了,不想管了,一说就是让协商解决
【 在 La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录下来,这个已经涉嫌寻衅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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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datou618 FROM 39.171.60.*
FROM 39.171.60.*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司法解释如下: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把法条写上,书面递交给公安局,并且录像递交的过程。然后说如果还不管,我们被逼无奈,只能打12337投诉你们。
12337是中央搞的整治司法领域干部的热线。专门管公安。
对了,店里面搞个录像,录他几天,保留证据。这几天,你们切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免录像里面也有你们的把柄。
【 在 datou618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都来了无数回了,都疲了,不想管了,一说就是让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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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xnium FROM 113.218.172.*
FROM 113.218.172.*
你以为12337就有用了??
呵呵呵。。。这得是脑子装啥啊。
【 在 maxnium 的大作中提到: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司法解释如下: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把法条写上,书面递交给公安局,并且录像递交的过程。然后说如果还不管,我们被逼无奈,只能打12337投诉你们。
12337是中央搞的整治司法领域干部的热线。专门管公安。
对了,店里面搞个录像,录他几天,保留证据。这几天,你们切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免录像里面也有你们的把柄。
【 在 datou618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都来了无数回了,都疲了,不想管了,一说就是让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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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xnium FROM 113.218.172.*
FROM 223.95.195.*
这就像别人开着个坦克来打你,本来你有根长矛准备塞它履带里
旁边班长给你个手榴弹,说用这个
虽然手榴弹也不一定有用,但总比长矛好吧。也总比逃兵站在旁边说“哎呀,打不过了,赶快投降吧”好一万倍
上次我说我要律师退费,看了15部法律法规
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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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IAmYourBaby (Baby), 信区: Law
标 题: Re: 为了拿回律师费,看了15部法律法规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Aug 30 09:40:09 2022), 站内
没软用。。。你当你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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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对方已经答应全部退费了。现在是我方还要求赔偿!
呵呵,脸被打得响不响。。。。。
【 在 IAmYourBab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以为12337就有用了??
: 呵呵呵。。。这得是脑子装啥啊。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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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xnium FROM 113.218.172.*
FROM 113.218.172.*
axnium 的大作中提到: 】
这就像别人开着个坦克来打你,本来你有根长矛准备塞它履带里
旁边班长给你个手榴弹,说用这个
虽然手榴弹也不一定有用,但总比长矛好吧。也总比逃兵站在旁边说“哎呀,打不过了,赶快投降吧”好一万倍
【 在 IAmYourBab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以为12337就有用了??
: 呵呵呵。。。这得是脑子装啥啊。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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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95.195.*
真基本没用。。。现在基本上是网络上炒起来了,才有点用。
不然,凭什么12337的人就要帮你,你养的他,给他钱了,还是你家亲戚?
都不是,那为什么帮你?
我摸鱼不好吗?跳不出历史循环的
【 在 IAmYourBaby 的大作中提到: 】
axnium 的大作中提到: 】
这就像别人开着个坦克来打你,本来你有根长矛准备塞它履带里
旁边班长给你个手榴弹,说用这个
虽然手榴弹也不一定有用,但总比长矛好吧。也总比逃兵站在旁边说“哎呀,打不过了,赶快投降吧”好一万倍
【 在 IAmYourBab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以为12337就有用了??
: 呵呵呵。。。这得是脑子装啥啊。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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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95.195.*
你正式报过案了没有?
【 在 datou618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都来了无数回了,都疲了,不想管了,一说就是让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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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