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是作为借款的证据不足,没有借条,没有双方对话或者录音之类的,法官也没法判。
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是公司之间,这种流水是要说明用处的,用不当得利起诉有意义,但家事案件往来钱款,哪里说的清,没有过硬的证据是不行的。
最好积极取证再起诉!
【 在 ackema 的大作中提到: 】
: 谢谢!
: 我们最初是民间借贷,被上海法院劝退,说没有借条,让我们去以不当得利起诉,然后去了女方父母所在地以不当得利起诉,当地法官开庭建议我们改成:委托借款,我们就改成了委托借款。
: 第一次开庭很顺利的,之后估计女方父母找了关系,法官多次联系我们,劝我们撤诉,我们不撤诉,法官又把女方加成了原告,然后第二次开庭后,就以:未离婚、女方不主张为由,裁定驳回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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