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2日,由国务院批准了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对于市场导向、追求效率主题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也有涉及,如该方案中明确的提出:“在一定范围内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毕业生们代表
的是就业供方市场,用人单位代表的是就业需方市场,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双向的选择、自主的选择,实现就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体现的就是一种效率导向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而之所以出现这种转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当时我国的经济正在进行一场深入的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而经济领域这场变革要求属于上层建筑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也必须进行相应的变革。而大学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正是这场变化的体现。
1992年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大学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政策也进行变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制度的改革,除对师范学科和某些艰苦行业、边远地区的毕业生,实行在一定范围内定向就业外,大部分毕业生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劳务市场,采取‘自主择业’的就业办法。”可以
看出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大学生就业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那种统包统分,毕业后保证当干部的就业政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变,而且还可以从中看出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也在逐步的向公平与效率兼顾转变。
1994年4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引导学生毕业后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国家不再以行政分配而是以方针政策指导、奖学金制度和社会就业需求信息来引 导 毕 业 生 自 主 择 业。1995年 原 国 家 教育委员会在《关于1995年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中,针对并轨后所招的大学毕业生 就 业 明 确 提 出:“毕业时原则上在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自主择业,在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大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并在2000年基本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改革。”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还在进行调整变化,正在经历从公平为主兼顾效率向公平与效率并重转变。
1999年,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面向21世纪的教育行动计划》中提到:“到2000年左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劳务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从中可以看出大学毕业生就
业政策变迁的趋势就是公平与效率并重。
就法律效力而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89年教育部的老黄历,早无效了。
--
FROM 120.24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