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百度到的劳动仲裁案例,不知道板上的律师如何看?
劳动者只能跟一家公司成立劳动关系,既然已经跟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就不能再跟BC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是,假如A公司损害了您合法的劳动权益,仲裁或诉讼时可以拉上BC公司。让BC公司就A公司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承担连带责任。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位大咖们 请教一个问:我入职后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是A公司,但是实际工作都是给B和C公司做的,ABC三家公司都是集中在一起办公的,并且这三家并不是字母公司关系 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也是不同人,但实际都是属于一个老板的,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仲裁BC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赔偿呢?
: 这个我觉得现实中满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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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混同用工了。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跟A有劳动合同,帮ABC做事。
: 跟BC没有劳动合同。只是做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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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要好像不行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方式在目前国内的企业还是挺普遍的吧。 一套人马,多个牌子。
: 如果离开了,可以多要点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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