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其他员工对周六加班没有异议呗,或者说不敢要求加班费,估计也没人愿意出来作
证吧。
高管主张加班费确实不太有利,很多时候高管时间确实自由一些。多找找切实的证据吧
。
而且劳动争议这块,各个地方的差异还是有的。
【 在 ctflov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生地在山东枣庄,诉求是公司全员周六上班一天的加班费共计32天(大小周,一周上6天,一周上5天,是全体公司员工不是我单独自己或者与其他高管一起,平常工作日的晚上几个小时的那种加班费我没有主张),驳回理由是我为公司高管,工资比较高,高于枣庄市职工平均工资
: 的三倍,我的工作时间不宜用法定工时标准予以衡量,难以认定加班事实存在;同时申请人是考勤记录管理人员,对考勤记录可以更改,且无其他证据佐证,其考勤记录的证据效力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加班的事实,所以对双休日加班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 背景我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约定了我的工作岗位职位,也约定了我的是标准工时制具体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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