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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手头没有被告的身份证怎么确定管辖?
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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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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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2: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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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您的诉求是:要求被告归还你已经给付给被告的钱,那么这个情况,您就是接受货
币一方,所以可以在您所在地起诉。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找到这个规定啊,你说的是哪条?
: 反而找到这条,应该以借款人所在地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 ...................
--
FROM 1.202.10.*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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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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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6: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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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你跟被告订立了借贷合同,但是你没有把钱给被告,这时候被告去要求你履行
合同,被告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
但实际上你已经把钱借给被告了,要求被告还钱,你就成了接受货币的一方。
【 在 inception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是最初的借款的时候,接收货币的一方不是被告吗?
: 司法解释说的,接收货币的一方是不是按照最初的借贷关系来判断啊?
--
FROM 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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