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动手不作为主要依据
只要双方都动手就是互殴,各打五十大板,互相给对方看病。能达成谅解就不拘,达不成双拘
就算你没还手,但有明显挑衅行为,也被定位寻衅滋事,一样的处理。
别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不还手就能发大财了,派出所处理这类情况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各打五十大板。
除非你是被害人,对方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且面对告诫无效对你进行伤害,你无责。唐山打人那个其实如果按治安管理处罚来说算互殴,因为女的砸了男的一瓶子。但是法院根据案情判故意伤害,对女的打人行为定义为正当防卫。
注意,派出所和法院的处理不同,一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个根据刑法。没到法院这一层就别拿刑法来判断
【 在 yanzhao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动手的人伤的重,也有理吗?
: :谁伤的重,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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