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订金和定金 为啥要用同音词,改一个词不是更好?
长年累月,全社会投入不少成本去教育别人,这两个词是不同的。
但这两个词发音又是相同的,造成很多争议。
各位法律精英有没有想过,换一个新词来替掉其中的一个?
毕竟发音不同的词,更具辨识度,可以减少教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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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iidev9 FROM 115.171.169.*
FROM 115.171.169.*
感觉这是一个坑,等着有人跳,对于有些迷迷糊糊、不理解或者不严谨的时候,就进坑啦。
目的是想促成交易,如果是订字,可退,估计有些交易就成不了,可达成的交易就少了一大批。
如果是写成定字,退不了,交易就可以继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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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3.200.*
所以说,应该改一个不同音的词,减少争议
【 在 id1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这是一个坑,等着有人跳,对于有些迷迷糊糊、不理解或者不严谨的时候,就进坑啦。
: 目的是想促成交易,如果是订字,可退,估计有些交易就成不了,可达成的交易就少了一大批。
: 如果是写成定字,退不了,交易就可以继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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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197.*
换一个词教育成本更大。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说,应该改一个不同音的词,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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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4.214.*
现在要教育(1)a和A的区别(2)a和A发音相同不可混淆
换了词之后,只需教育(1)a和b的区别。
花几年时间逐渐过度即可,何来更大的成本?
【 在 smthbyd 的大作中提到: 】
: 换一个词教育成本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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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