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上没问题。业务逻辑上是这样的。
【 在 xd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老婆有一笔借款是打给了一个外地欠债人的农行卡。目前对方已经提供了银行流水,日期和金额都可以和记账记录上的记录相一致,但目前该银行流水没有显示交易对手我老婆的账户名和账号。
: 我要求我的律师重新申请调查令,律师说不能在北京查该卡的流水,必须去外地才能查,因此需要产生一笔较大的出差费同时也不能保证显示对手的交易信息内容。因为该笔借款发生在2012年,想问一下大家实际情况是这样吗? 我方律师说的是否合理。
--
FROM 222.12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