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导致的事故中B作为亲历者,B财物受损、身体未受伤,但B认为事故及处理事故的过程导致其抑郁焦虑,于是B在事故发生几天后去医院检查精神状态,诊断为应激障碍。B据此要求A赔偿财物的同时,还要赔偿其精神损害费。A认为B身体未受伤,医院检查也都是基于B的自述,且B诊断后并没有进行任何精神治疗,因此只肯赔财物不肯赔精神损害费。B将A起诉至法院。
B提交的证据是一份医院出具的应激障碍的门诊病历签、还有一份医院里做的焦虑抑郁分值比较高的自我评估报告。
B要求的精神损害费很高,A该如何应对?
1.一张病历签+自我评估,就能认定应激障碍或者抑郁症吗?是否需要申请司法鉴定?但事故已经过去两三年了,还能鉴定吗?
2.是否需要申请司法鉴定,鉴定应激障碍或者抑郁症跟事故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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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eshimimi FROM 223.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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