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抖上说房产公证遗嘱没一点用?
房产交易中心无法确定是最后一份遗嘱。
还得把七大姑八大姨(甚至他们的后代)找齐,共同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才给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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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100.*
那拿着公证的遗嘱去法院开庭?法院能确定这是最后一份遗嘱?
【 在 maomaog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产交易中心不接收遗嘱,遗嘱是去法院用的。房产交易中心只认法院判决
: 发自「今日水木 on V221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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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107.*
找齐人不容易啊,七大姑八大姨去世了,还得他们的子女同不同意吧
【 在 maomaogou 的大作中提到: 】
: 起诉要把那些七大姑八大姨都通知上的,没人有异议,就判给你呗。有异议他们提证据啊。
: 发自「今日水木 on V221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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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107.*
生前写下的房产分配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难道房产中心不认?
因为生前的房产公证协议去公证只要收公证费,但是去世后子女或者逝者父母一同去办的公证协议好像是按房产价值收费的。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遗嘱继承要进行先公正才能使用,房产过户、银行取款认公证书,不认遗嘱。公证如何认定遗嘱真实有效,要联系具体公正处,可能不同地区还有差别。个人理解,遗嘱符合法律要求,亲笔书写、有签名和时间,有宣读录像,公证处应该可以直接认定有效。其它人有异议自己去法院起诉举证,不需要他们同意放弃继承,否则遗嘱还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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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107.*
反正觉得现在房产继承过户莫名其妙。
姨父去世时他的父母都去世了几十年了,房产从双方名字改成我姨一个人名字,还把姨父的兄弟姐妹都找来办个放弃继承公证,幸好兄弟姐妹都健在,不然是不是要再找兄弟姐妹的子女来。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要确认是最后一份?应该由质疑的人来提出不是最后一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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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107.*
搞不清楚,理论上父母先去世遗产应该就和兄弟姐妹没关系了。
可能是七八九十年代农村没死亡证明,不能证明父母啥时去世的,反正大老远全省各地去凑齐人去公证。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是第一顺位先继承吧,轮不到兄弟姐妹。拿父母死亡证明和子女放弃继承表态就可以过户给配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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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107.*
姨父的父母先于姨父去世,姨父的遗产不需要分给过世的父母吧。不分给父母也就没有兄弟姐妹的事了吧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如果没有明确的公正过的遗嘱,姨有很多兄弟姐妹,那正常流程就是这样啊。父母遗产子女都能平分的,如果要只给一个,就需要其它人承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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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107.*
所以还是规定公证过的比自书的效力更高比较方便。公证过的利用全国联网很容易查到哪一份是最新的一份。
自书协议即使有见证人签字盖手印,但是年代久远见证人说不定也先去世了。
【 在 idealgas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技术上讲,最后一份是无法证明的。除非当事人咽气前再签个文件,确认一下某份是最后一份?
: 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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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6.107.*
谁去打电话?
【 在 binghuo2025 的大作中提到: 】
: 直接给房产交易中心打个电话,就可以解决了
: 我认为,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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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