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的老旧小区,原本没有外飘窗,邻居2017年搬过来,装修时要建外飘窗,我看到了,明确表示反对,会遮挡我的窗户,邻居说:东西买了,工人请了,钱没少花,退不了。我出于善心,没再说什么,可以说默许,也可以说保留了意见。
现在,我们楼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可以免费拆掉,换新窗户,我跟邻居商量拆掉,邻居不同意,我找城管、居委会也没用。
我想根据《民法典》293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起诉邻居。
咨询下各位大佬,需要光照鉴定吗?只是部分遮挡,应该能满足大寒日和冬至日的光照要求,这种情况会对审判有影响吗?
另外,还有行业的和北京地方的各种不准违法建筑的规定,庭审时一并说,对我胜诉有帮助吗?
有我没想到的也请提醒。
谢谢各位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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