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律所主任退一赔一的始末
=========== 缘起 ===========
2015年,我方委托朝阳区“西天”律师事务所处理我方一个委托理财案件。当时,我方是冲着主任律师“唐僧”去的。结果唐僧一句话都没跟我方说,就叫了另一个律师“王二麻子”来接我们这个案子。(我方心里有点不满#1)
王二麻子跟我谈好了合同,我交了3万块钱。我就回去了。过了几天,我那边纠纷方有所进展,我就跟王二麻子说“暂停吧,先别弄了”。王二麻子说好。
又过了几天,王二麻子突然跟我说“你方案件以后由翠花负责了”。我方当场表示诧异,“翠花”是谁?我从来没见过啊!怎么律师你不经过我方同意说换就换啊?(我方心里不满#2)我方耐着性子跟翠花接触了一两次,觉得其水平不如王二麻子。但是反正我方案子也暂停了,所以也没管这事了。
=========== 冲突 ===========
几年下来,纠纷方那边呢,进展时断时续,钱分批给了我方几次。我方让当事方的责任人蹲大牢了,关了几年,放了出来,钱总共也只追到了大半。剩下的估计没指望了。
因此我方于2022年7月份联系西天律师事务所,希望退费。因为他们也就写了个材料,连立案都没有立,更别提上庭了,所以叫他们计算一下工作量,退一部分钱。此时,退一半我方也能接受。态度好点,退1/3也行。
这时我方才从西天律师事务所那里知道,原来王二麻子、翠花几年前都已经离职了。我方说你这个就有点不对了吧,离职的时候你应该通知我方啊(我方不满#3)。但是反正无所谓了,退钱就行。
结果唐僧跟我说,“我们已经结案了”,一分钱不退。我方愤怒了。合同上写的是委托“至判决为止”。案子连立案都没有立案,你没经过我方同意,就私自“结案”?(我方不满#4)明显违反《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因此,我方就要求西天给出我方案件的档案及律师干了哪些工作的证据。唐僧不给我,估计是怕我从里面找茬。我方是当事人,当事人居然不能了解委托案件的进展情况了?(我方不满#5)明显违背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3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31条。
=========== 投诉 ===========
我方把唐僧、王二麻子、翠花的资料全查了一遍。这三个全都是北大法学院的,分别是2010、2010、2008年拿到律师证的。我是清华其他系的,1清华vs 3北大,非法学vs法学专业。
看了一遍跟律师职业道德、纪律相关的15部法律法规,找了9个问题,向司法局投诉了西天、唐僧(没投诉王二麻子、翠花是因为我方觉得合同是跟西天签的,所以应该投诉西天)。司法局转给了律协。
律协收到投诉材料后10天,西天派了个连实习律师也不是的律师助理“刘德华”给我方打电话,说退一半。我不答应。过了几天,说退大半,我依然不答应。
我坚决要求“退一赔一”。原因之一是因为之前我方的不满#1-#5。原因之二是我认为“我方好言好语跟你商量,你不但违法违规,还一口拒绝任何退费”,可见你就是个无德小人。既然我方已经认定你是坏人,那我方的习惯就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反正我不开第一枪,但是要是你开第一枪,就别怪我用大炮打回去!原因之三见后面本文的“律师如何退费”部分。
对方估计是从来没想过,“你个小小的老百姓,居然敢叫我们伟大的法律人赔钱?”“我们最多只退费,从来没赔过钱,这简直就是对我的侮辱!”所以第二天迅速叫“刘德华”打电话告诉我方“你走程序吧!”后来,我才得知,他们在向律协的申辩材料中写“投诉人有勒索钱财的嫌疑”。至此,谈判破裂。
不是我瞧不起他们。我算了算,估计他们整个律所加起来也没我一个人收入高。我方做这么多事,消耗的时间,折算起我方收入来,都比退一赔一的6万块钱高了不知道多少倍。我有必要勒索他们吗?
我方认为,我方要求退费,源于3个律师的违法违规。我方要求赔偿,源于对方给我方造成的精神损失。法院、司法局、律协怎么判是他们的事。我方可以主张,主张无罪。我方要求退一赔一,不符合“敲诈勒索罪”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组成要件。(见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夏某理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第509号参考案例。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廖举旺等敲诈勒索案的第1066号参考案例)
=========== 大干一场 ===========
我方决定大干一场,把相关法律法规看到了28部。同时又把100多个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的资料都查了一遍。申请了跟这三个律师有关系的几个人回避。
我方试探性写了email给西天,要求对方给出档案、证据,西天不理我。这就是律师祖传技能,“当做没看见”大法。任何人碰到别人不理你的时候,都会愤怒吧(我方不满#6)。
接着,我方用EMS且全程录像给西天寄了封相同内容的信,正式要求对方给出档案、证据。对方觉着装不了“没看见”了,就用很敷衍的态度给我方写了封信。前面一段写“你方已向律协投诉”,后面一段写“我方不确认你方身份”。我方又怒了,你不确认我是谁,你还知道我向律协投诉了?太扯淡了吧(我方不满#7)
凑巧的是,在我方和另一位对律师不满的网友讨论的过程中,我方偶然意识到,我是不是能找找对方违法宣传的毛病?这一下就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西天律师事务所的违法宣传这叫一个多啊……我方写到后来,停笔了。不是找不到了,是手酸了……
后来,我方列了西天律师事务所大大小小罪名几十项。从抖音违法穿律师袍、违法戴律师协会徽章(违反《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这类小问题,到能够吊销执照的大问题都有。
我方立马向律协投诉了一个最轻的罪名:抖音没有显著标明执业证号。同时给西天律师事务所又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email,“你们事情大了,要是还不悔改,公开谴责、罚款、行政处罚、吊销执照,一个都不能少!”
唐僧吃了秤砣,继续装聋作哑,当没看见。可能以为我方是虚张声势吧。这时候正值疫情,律协也居家办公了,好久都没立案,西天没收到通知,所以把我方警告当放屁。
你就继续装吧,继续拖吧。当拖着我方没有代价吗?拖得越久,你方付出的代价越大。拖到我方耐心耗尽,我方就跟你掀桌子了。
=========== 和解 ===========
疫情结束,律协办公,西天收到通知。可能有点慌,想找人分摊损失,不想一个人出钱,就找了已经离职的王二麻子、翠花。估计吓唬了他们一把,王二麻子、翠花就自己打电话过来问我啥情况,纷纷说“我不能只听唐僧说啊,我当然得问问你了”。我就说我主要是对唐僧不满,但是你们之间的责任你们三方自己搞清楚。王、翠两人主要就是想把自己的责任摘干净。
过了不知道多久,可能是唐僧终究还是怕了。叫了另一个律师“弗兰肯斯坦”过来跟我说,退3万赔1万行不行?我坚决不同意。又过了几天,答应了退3万赔3万,但是赔的3万只能以“弗兰肯斯坦”个人名义无偿捐赠的形式给我方。我同意了。
过几天,律协对于我方第一个投诉判下来了,驳回我方投诉。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我方所有的关键证据都没有提交。这是因为:1、担心律协的公正性,从事后看,这个担心是对的;2、想让对方做伪证,先挖个坑再说。如果真的有人跳了,“哎呀呀呀,施主你有什么想不开的,为何要自寻短见?也罢,贫僧这就慈悲为怀,送施主去西方极乐世界如何?”虽然这是民事,没有伪证罪哈,但是虚假陈述也是一个加重处分的情节。吃肉要吃干净,能让对方判十个罪,就不要只告九个罪。
然后我方又打了电话给弗兰肯斯坦,故意挑逗他说“律协驳回了,你们还和不和解了?”对方说还是要和解,和解和驳不驳回无关。很聪明嘛,知道轻重。
在双方还在商谈和解细节的时候,律协对于我方的第二个投诉判了下来,驳回我方投诉。这就有点意料之外了。我仔细看了看结案通知,就两句话“和稀泥”、“偏心”。
尽管律协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第95条明文规定“被投诉人、被调查人在申辩、调查中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证明其在投诉、调查事项中已经充分和恰当地履行了职责,无违规行为”,但是在第二个投诉结案通知中却写“投诉人应负举证责任并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好吧,你赢了。
我对律协的观感,就是他们自己制定的法规,自己实际上不执行。比如《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律师出庭必须穿律师袍,其他场合绝对不能穿律师袍。结果呢?至少北京出庭没几个人穿律师袍吧。抖音上却一大堆穿律师袍跳舞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明文规定,律师的推广信息,必须注明执业证号。如果你律协跟我说对方的抖音账号是普法账号,不算推广信息,这我也觉得有理。但是律协的通知里,根本不提账号是否认定为推广信息的账号这一茬,直接就说“没有违规情节”。就是自己也觉得这一点不好写,就干脆跳过去,春秋笔法略过去了,反正我就给你驳回了,怎么着吧?
对比证监会、律协对写执业证号这一事件的态度,就能知道为什么现在抖音上股评家们个个都写了执业证号,律师却99%没写执业证号了。律协自己都不在乎,下面的人管你什么规定呢!
那就这样吧。既然律协是个黑洞。我就跳出这个黑洞。如果对方不和解,我就从司法局、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着手来跟你玩。
比如,西天抄袭其他律师的案例,我可以通知其他律师告他们侵犯著作权,要求赔偿。
比如,律协驳回我方的两个投诉,我方终于可以补充证据,向司法局投诉了。
比如,虚假宣传,我方后来才从对方的口里知道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这个,而不是司法局。
反正,不经过律协这个黑洞就行了吧。
西天最严重的问题,可以让他们被吊销执照。
不过对方还是和解了喽,没给我方机会。从与人为善的角度出发,我方在和解协议达成之后,还主动减免了对方的赔偿金额。我方还挑选了一部分西天的违法事实通知他们,让他们自己改正。另外一些拿在手里,以防某些人反咬一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 律师如何退费 ===========
当委托人找律师退费时,律师可以选择两种策略:
一、视工作量大小予以退费,此为公平策略
二、先一口拒绝,然后看委托人如何投诉、起诉。因为大部分委托人不具备专业知识,很多人就不了了之,那么他们的费用就可以昧下。少部分委托人不依不饶,大不了再退一部分好了,看他挤牙膏的力度。此为滥用专业性地位的霸凌策略。
从获利程度来说,霸凌策略获利更大。很遗憾,这就是西天选择的策略,滥用专业性地位,滥用程序性手段,欺负老百姓没有西天懂法,霸凌老百姓。
这就相当于开车的时候,霸凌方选择变道加塞。99%的人都会让,因为他们不想撞车。所以99%的情况下,霸凌方都能加塞成功。但是,会有1%的人,“你的全责,我凭什么让你”,选择不让道,让霸凌方赔双车损失。我方就是这样的1%。
正是这1%的人的存在,才能让那些采取霸凌策略的人的嚣张气焰稍稍收敛,才能让眼里只有年薪百万的人稍微抬头看一眼法院法徽上面的天平,才能让他们想起北大校徽上的“人”,才能让这个社会温柔一点、公平一点、美好一点。
如果违法的人,最大的损失也不过只是“退”,没有“赔”,那么很多时候他们经济上的最优策略就是选择继续违法违规,继续采取霸凌策略,而不是公平策略。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律制定者要制定在食品领域可以退一赔十,其他消费品领域可以退一赔三的法律的原因。
不以“赔”,无以“止”。
这也是我方坚决不同意“只退费、不赔偿”的解决方案的原因之一。
=========== 感想 ===========
1、如果一开始,唐僧选择的是“有事好商量”、“您别生气”、“我们确实有做的不对的地方”这种话术,那么只退1万,我方也能接受。可见,委托人要求退费的时候,多少退点,别把人家逼毛了。
2、先礼后兵。先客客气气协商,如果对方以恶意来回报你的善意,就不要心生幻想。他就是个恶人,只听得懂实力,把他往死里干,整得他生活不能自理,他才能听明白你的意思。
3、律协暗地里偷偷偏帮律师,体现在很多地方。
试举一例:你觉得法庭“证据交换”、“质证”环节公不公平?有没有必要?如果不公平、没必要,为什么法庭要搞这两个环节?如果公平、必要,那为什么律协处理的时候没有这两个环节?对方知道我们投诉人的投诉内容,我方却直到律协判下来才知道对方的答辩内容。想质疑对方的证据,连对方的证据是什么都不知道……What the hell?果然是交了会费的就有VIP待遇。
4、朝阳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的工作人员态度和蔼,令人如沐春风,提出表扬。给律师工作科(集体,不是个人)送了锦旗和爱马仕(收了锦旗,爱马仕退回来了,同志们不用再送了)。
5、祝福朝阳区律协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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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xnium FROM 113.218.174.*
FROM 220.20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