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提法很好,我也认为应该赔偿。
自杀不是侵害别人法益的免责理由,否则就成了谁惨谁有理,自杀者也没有什么特权。
而且一般自杀者也会有些财产可供赔偿,至少有这种可能。
这种案子虽然操作上有些困难,但毕竟于法有据。
在这个基础上,能赔多少算多少,比不赔强;
能有多少胜算算多少,比彻底没指望强。
自杀确实可能侵害别人法益,而且是严重侵害,像那种跳楼砸死人的。
如果这种案子判出几个赔偿的结果来,也让自杀者死前考虑一下,减轻对别人的伤害,减少亲属的麻烦,如果再多想几步,或者他嫌麻烦了,说不定还能打消自杀的念头。
从伦理上来说,这种索赔也合情合理,
首先谈不上冒犯死者,什么“死者为大”,那是胡扯,人都死了还分什么大小,
这都是背后的利害相关人的托词。
其次也谈不上侵害死者家属,因为死者的权益本就不是他们的,除非先解决掉债务问题,
公序良俗并不支持家属可以独占遗产而不偿债吧。
【 在 gtsghdf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楼顶跳楼自杀成功,尸体坠落一楼某住户窗外,家属需要赔偿该一楼住户吗?如果去商场等跳楼,是否家人就不需要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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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pppo1212 FROM 59.10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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